【小防滑,大安全】八旬老太雨天买菜摔伤 农贸市场判赔1.4万元

发布日期:2020-10-19    作者:admin    阅读量:0

78岁的周老太到菜市场买菜,因为夜间下雨,市场内道路积水,周老太在菜市场滑倒摔伤。受伤后,周老太的子女与农贸市场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。2013年7月15日,周老太将农贸市场诉至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,经过法院审理:农贸市场被判赔偿周老太14000元。


周老太虽然已近耄耋之年,但是身体一直很好,在家洗衣、做饭、带孙儿全都 是她一人包揽。一天早晨,周老太去菜市场买菜,因为前一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,市场内地势低 洼,道路内排水系统不畅,道路积水较深,周老太不慎滑倒,随即被送至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, 经诊断周老太左股骨粉碎性骨折,住院治疗19天。受伤后,周老太的子女找到负责农贸市场日常 维修及卫生打扫的相关领导,要求赔偿损失,但是农贸市场认为周老太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对自 己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,不愿赔偿。2013年7月15日,周老太依法将农贸市场诉至鼓楼法院。
法院审理认为,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;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应对消费者、潜在的消费者或 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法定的保障义务。本案中,因前夜下雨,市场路面积水,被告作为市场管理者未及时清理积水,清洁路面,导致原告滑倒摔伤。综合本案的案情, 可以认定被告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法院酌定被告承担原告各项损失20%的赔偿责任。原告作为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对周边环境未尽谨慎注意义务,其他部分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。综上,鼓楼法院依法判决:农贸市场赔偿周老太人民币14000元。
市场作为公共场所,应该保障来往人员的安全,做到及时清理地面油污水渍等,避免行人不小心踩踏后出现意外事故。为避免再次出现这种赔偿的意外事故,可对市场的易滑区域做一次地面防滑处理,保障出入行人的生命安全!

步步稳防滑的施工技术员在做瓷砖防滑施工处理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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