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小滑倒,大伤害】教学楼湿滑摔伤学生 学校担责70%

发布日期:2021-05-10    作者:admin    阅读量:0

学校楼梯口刚打扫完,地面又湿又滑,年仅17岁的小谢不慎滑倒,竟然跌断了两颗门牙。为此,小谢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。日前,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小谢的诉请得到了部分支持。
2006年9月,小谢在课间休息时走到学校教学楼楼梯口,没想到那时保洁员刚刚打扫完卫生,地面又湿又滑,没有防备的小谢重心不稳,一个趔趄摔倒在地,嘴巴磕在地上。小谢这一跤可摔得不轻:跌断了两颗门牙,右手臂及腰部挫伤。
小谢的妈妈认为,学校打扫卫生造成地面湿滑使得小谢摔伤,应当对小谢作出赔偿,要求学校赔偿医药费181元、交通费500元,营养费300元,种植牙费用16000元,精神抚慰金1万元。而学校认为自己并没有什么过错,经过多次协商均不愿赔偿。


法院审理认为,学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、管理、保护义务,未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,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因学校在楼梯口打扫卫生造成地面湿滑,致使小谢受伤,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但是,小谢作为一名即将成年的学生,对周围环境和自己的行为应有一定的认知能力,应当预见打扫卫生地面湿滑可能会摔倒,所以对事故的发生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。
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,法院确定学校承担70%的责任,小谢自行承担30%。法院判决学校承担181元医疗费用70%126.7元、交通费500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的赔偿责任。由于小谢的种植牙费用尚未发生,法院不予处理。(来源:中国法院网)
作为一名中学生,出入学校这种公共区域时,应注意地面行走安全,而学校作为一个教学场所,有责任保障学生的地面行走安全。
在学校,除了发生这种意外事故外,发生意外滑倒事故也时常发生,作为学校方,应做到保障学生的地面行走安全,尽快解决地面湿滑问题,有必要时,对地面做一次专业防滑处理
步步稳防滑专业提供地面防滑处理服务,能够做到不砸砖,不换砖,轻松对瓷砖进行瓷砖防滑处理处理后的瓷砖地面不会滑,还保持砖貌无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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