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小滑倒,大赔偿】孩子在幼儿园滑倒受伤,面部软组织挫裂伤缝合6针!

发布日期:2020-10-24    作者:admin    阅读量:0

幼儿园是孩子从家庭走向社会第一步,对儿童的健康成长、性格形成、能力发展,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。然而近年来,众多儿童幼儿园内意外伤害的案例也不断见诸报端,令人触目惊心的同时,也将幼儿园和幼师从业者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。西宁某幼儿园内,就发生了一件幼儿受伤事件……
5月27号中午,家住西宁的杨女士忽然接到孩子幼儿园班主任的电话,称她四岁的儿子在幼儿园里意外受伤。由于杨女士的家就住在幼儿园附近,接到这一消息后,内心焦急的杨女士第一时间就赶到了幼儿园。
孩子的母亲 杨女士:老师用一块纱布捂着孩子的伤口,孩子在撕心裂肺地痛哭。
情急之下,杨女士立即和幼儿园的老师一起将孩子送到了附近的医院。
孩子的母亲 杨女士:面部软组织挫裂伤。伤口达3公分,缝合了6针,深度达到了骨面。第二天我们感觉到孩子有明显的头部不适,第二天早晨我们及时把他送到了青海省儿童医院,急诊外科就诊,经过诊断,是闭合性颅脑损伤。
为了了解事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,杨女士与幼儿园协商,对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进行了调取。
孩子的母亲 杨女士:孩子是在洗手台旁边的瓷砖上被积水滑倒的。作为这样一个地方,至少要有防滑瓷砖或者防滑垫的铺设,防止发生意外,但是现场根本没有这些安全保障措施。


从监控画面来看,杨女士所说的情况的确属实,在采访中,杨女士也表示,幼儿园在孩子受伤后的处理态度和方式让她难以接受。
孩子的母亲 杨女士:幼儿园的监控录像显示,事故发生的时间为11点45分。班主任电话告诉我孩子摔伤的时候,是12点多了,中间间隔20多分钟。面对这样一个全责事故,他们并不是积极主动地跟家长沟通,谈赔偿事宜,或者承担责任的态度。
针对杨女士所提出的问题,幼儿园在事后也做出了回应,表示当天事情发生的时间是11点57分左右,当时就将孩子送至幼儿园保健室治疗。事发4-5分钟内,12点02分,班主任就电话通知了家长。园方表示,监控时间有出入是由于数据传输等技术原因造成的。
孩子的母亲 杨女士:幼儿如果发生什么意外的话,你的应急措施应该在第一时间内处置。他们平时开家长会,包括他们的一些宣传上,都写得非常规范,说会第一时间通知家长,会急救,会通知120,写的,讲的都很全面。但是事实上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,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家长,第一时间呼叫120。
杨女士说,这次事件让孩子的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,这也正是家人最担心的。
孩子的母亲 杨女士:不仅给孩子身体上造成了严重的创伤,心理上甚至造成了很长时间内无法磨灭的创伤。孩子现在面部已经留下了疤痕,经过咨询,后期要做一些疤痕修复术,还有精神当时受到了惊吓,而且认为拖延了很长的时间,长达40多分钟的时间内,孩子一直遭受创伤,所以孩子现在提到幼儿园这件事情,都会极度排斥,表现出非常惊恐的状态。


孩子在幼儿园受了伤,作为家长,杨女士一家人都痛心疾首。在照顾孩子的同时,杨女士也就此事向幼儿园提出了赔偿要求。
孩子的母亲 杨女士:本来想着面部拆线之后,有了一个恢复的状态,看具体的情况再跟幼儿园交涉,紧接着查出闭合性颅脑损伤之后,损害的情况已经非常明显了。我跟幼儿园负责人明确提到了今后疤痕修复的费用,包括颅脑损伤的康复费用,包括精神康复费用,包括精神损害,有理有法有据。
而据记者了解,针对家长提出的要求,幼儿园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,并且将配合后续的检查及治疗,然而双方并未就具体赔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。
律师:孩子上幼儿园是一种监护人的转移,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受伤,园方应该承担所有的民事赔偿责任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,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民事活动、行为后果由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承担责任。在幼儿园期间,无论是上课就读、课间休息,还是吃饭、午睡,其监护责任都由幼儿园承担。幼儿园完全有义务对孩子们的各个具体行为予以监护。
那么,发生类似事件时,家长可以从哪几个方面要求赔偿?又需要提供哪些依据呢?
律师: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后,家长可以要求园方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营养费以及交通费,但是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。(来源:长沙社区通)
幼儿园应该保障小孩的生命安全,做好地面防滑的安全工作,避免小孩不小心踩到积水发生滑倒的意外事故。为避免再次出现这种赔偿的意外事故,可对幼儿园的多水易滑区域做一次地面防滑处理,保障小孩的生命安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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